中国·东莞音乐剧节每两年举办一届,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音乐剧节。第三届中国·东莞音乐剧节定于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1月7日在东莞举行。音乐剧节的宗旨是增强各国、各地区音乐剧的交流与互动,繁荣音乐剧艺术,促进世界音乐剧事业的发展。第三届中国.东莞音乐剧节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音乐剧,并邀来东莞展演、参评。
★ 征集条件:
1、 剧目必须是2009年10月1日以后在国内公开演出过的;
2、剧目必须在第三届中国·东莞音乐剧节展演;
3、剧目演出全部演员必须是现场演唱;
4、剧目不涉及人权、宗教、版权等纠纷;
5、完整剧目表演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 展演须知:
1、参评剧目一旦入选,送选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出比赛。
2、选送的剧目须提供完整剧目视频资料。非汉语对白的音乐剧须打上汉字字幕,字幕制作费由制作方承担,并将完整的剧目汉字字幕台本提供给音乐剧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剧目,音乐剧节组委会可单方面决定是否接受其参加。
3、音乐剧节鼓励入选剧目的制作方或演出方利用音乐剧节来做剧目的推广和宣传,在组委会指定的地方张贴音乐剧海报,音乐剧节新闻办公室要求制作方或演出方提供相当数量的音乐剧海报、宣传册、剧照和片花。
★ 奖项设置:
“莞香奖”共设8个评委席位,其中剧目展演过程中的观众投票占1个席位,其他席位由评委会推荐1名主席和6位国内外音乐剧专家组成。每位评委对每一奖项将通过两至三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投票的最终结果在颁奖典礼上公布并为获奖者颁发奖杯及奖金(含税)。评委不能与参赛剧目的制作或商业开发有关。
评委会将评出下列奖项各一个:
1、最佳剧目奖
2、最佳导演奖
3、最佳女演员奖
4、最佳男演员奖
5、最佳音乐奖
6、最佳编剧奖
7、最佳舞蹈编导奖
8、最佳舞美设计奖
9、最佳服装设计奖
获得“莞香奖”参赛资格的剧目,音乐剧节将邀请该剧的导演、制作人及主要演员出席中国·东莞音乐剧节相关活动。音乐剧节提供的相关待遇详情请参见参赛、展演剧目代表邀请信(见附件)。
★ 报名事项:
报名剧目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
报名剧目的录像带或DVD(内容必须与音乐剧一致),以及报名表最迟于2011年11月10日寄至中国·东莞音乐剧节。
寄送单位:东莞市保利玉兰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业务策划部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市行政中心广场内东莞玉兰大剧院
邮编: 523070
电话: 0769-22837321 22837323
传真:0769-22837323
电子邮件:dgywch@126.com
联系人:陈 佳 钟阁桃
注意事项:送选方在寄出录像带或DVD的同时,须传真或Email通知音乐剧节剧目的名称、寄出的日期和方式,以及运输单号。寄往中国·东莞音乐剧节的剧目录像带和DVD的运费、海关费、保险费由送选公司承担。
中国·东莞音乐剧节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参赛、展演剧目代表邀请信
中国.东莞音乐剧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





















